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纳税人实际占用了耕地建厂房,但是未取得批准占用耕地的审批文件,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案】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实务畅学卡会员,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