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旧货和自己使用的物品区别?
【回答】
旧货经过二次流通,即倒卖,使用人和销售人不是同一人。比如张三买了汽车,用了两年,卖掉,则使用人和销售人均为张三。若张三将自己使用2年的汽车卖给李四后,李四又卖给王二,对于李四而言,李四不是汽车的使用人,汽车进入了商品流通市场,李四成了二道贩子,则李四是销售人,李四就是销售旧货,不是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因为使用人是张三,销售人是李四。旧货强调的是流通,为卖而买,所以不是自己使用的物品。
自己使用的物品分两类:
①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类物品,譬如小汽车
②自己使用的除固定资产类以外的物品,即非固定资产物品,譬如小螺丝刀
增值税方面:
(1)销售旧货,单位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单位销售自己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单位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单位销售不是固定资产的物品,适用13%增值税率
(4)个人销售自己使用的不管是固定资产类还是非固定资产类一律免税
大家如果还想了解其他关于财税方面的知识,
就快去看郭煜宏老师讲解的课程——互联网电商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吧!
郭煜宏老师:实战型讲师,高级会计师,常年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经理和总监,拥有丰富的业务管理和实务操作经验。擅长对财务进行整体设计规划、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资金的调度、分配等工作,对于做好互联网行业的财务工作和解决融资难题有深入的研究。
课程收益: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您能快速把握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及账务处理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快速把握每个环节的关键点,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工作能手!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报名>>
更多财税直播课程,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每天都有免费直播课程,看直播立即领取代金券,最高可领50元!)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