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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获取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
【回答】
目前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对于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
办理了ETC卡,通行费电子票据分为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两种。
▶第一种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征税发票)和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不征税发票)两种。
▶第二种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问题】
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能否抵扣以及怎么抵扣呢?
【回答】
对于第一种,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未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在实际发生运行交易后索取电子票据,可以取得征税电子发票或者财政电子票据。对于第二种,取得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2行和“其他”的第35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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