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高新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预缴?

来源: 四川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3/03/08 15:08:54  字体:

【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进行预缴?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 会计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配合金蝶&用友+实训软件全方位提升业务能力。用知识回答迷茫,用实力打破质疑,点击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高新技术企业,请收藏这份优惠政策指引

为员工无偿提供宿舍,涉税问题处理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