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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出租房屋发票能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吗?
【回答】
可以,电子税务局已正式上线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供个人纳税人线上自主代开房屋租赁发票。在线上办理时,需要纳税人上传不动产权属证明、合同及出租人身份证件的照片或电子版。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提供微信、支付宝缴税方式,纳税人可通过银联支付网上缴税。
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1) 选择自然人业务办理—输入账号信息,如无账号可先进行“用户注册”,如忘记密码,可“找回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2. 进入功能模块
(1) 功能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2) 进入“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填写申请表
(1) 点击“新增”按钮。
(2) 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
(3) 保存及提交申请表后,申请状态为“已提交”,需要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4. 缴款
(1) 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可以修改后继续提交;若审核通过,可以进行“缴款”操作。
(2) 点击“银联缴款”按钮。
(3) 点击“缴款”按钮。
(4) 输入银联账号信息。
(5) 缴款成功。
5. 开具发票
(1) 电子税务局缴款页面刷新,显示状态“已缴税款”。点击“开具发票”。
(2) 开具成功。
6. 查看发票
(1) 点击“查看发票”按钮。
(2) 发票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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