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可以在4月一次性申报全年的吗?
【回答】
按照政策规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0月(具体以当年征期时间为准),4月征期申报1-6月税款,10月征期申报7-12月税款;也可在4月份一次性申报全年1-12月税款,但对于可一次申报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明确政策规定,一般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详情咨询税务机关),若4月一次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则10月无需申报。
更多推荐:
上一篇:哪些情况需要缴纳资源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