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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00元以下的支出,都可以凭对方开具的收据税前扣除吗?
【回答】
很多人认为,只要支出不超过500元,任何收据都足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实际上,这一认识并不全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起征点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文件中对于小额零星经营限定的是个人,也就是说只有对方是个人可以凭收据税前扣除,如对方是个体户、公司等,即使金额在500元以下,也要凭对方开具的发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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