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11 苹果版本:8.7.1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

来源: 青岛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4/09/09 15:32:27  字体:

【问题】

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回答】

应当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三个常见误区

一文教你如何查看纳税信用级别和扣分明细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