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怎么理解?
问: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是当年实际发放的还是实际发放当年的工资和薪金?
答: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是纳税年度计提,在次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之前,已经实现支付的纳税年度的工资和薪金。
问:五百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怎么理解?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社保、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关注要点:
1. 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社保、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即动产;
2. 新购进包括外购、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以物抵债等增加固定资产原值的经济行为;
3. 单位价值是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该资产入账时抵扣了进项税,则为不含税价,如果入账是没有抵扣进项税,则为含税价;
4. 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允许存在税会差异;
5.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都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并且2018年预缴申报所得税时便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