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普通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出售普通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个人转让住房需要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这些是营业税的附加)、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
对于上述税种的优惠规定为: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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