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80 苹果版本:8.7.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苏米亚 2019/07/24 16:48:39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销售行为从属关系不同:

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包括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

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服务等,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

实务处理不同:

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

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

货物和劳务关系不同:

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财税会员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