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80 苹果版本:8.7.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住宅小区内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苏米亚 2019/08/29 16:59:54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会计实务

问题:

住宅小区内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

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账务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

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报表、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点击报名>>

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