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补贴计入工资缴纳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为单位发餐费补贴给员工不在规定的个税免税范围内,所以要和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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