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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现符合15%加计抵减条件如何处理?
答案:需要重新提交声明。
由于10%加计抵减政策和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要在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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