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票超过360天未认证,可以抵扣吗?
问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超过360天未认证。这张专用发票未按期认证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因此未认证抵扣。现在是2020年3月,可以抵扣吗?
答案:可以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