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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补助能否按应收的金额确认?
【答案】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第五条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中明确,如果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应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润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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