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科技才是发展力”,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迅速,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把控也越来越严格,在我们的实务工作中,从资格认证到各项报表都不能出任何差错,一旦出错就会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本文总结了高新企业在实务中常见的税务风险解析以及检查重点,一定要严格遵守,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新检查的常见内容及方式
1、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信息(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
3、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收入、人员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5、企业自认定通过以来,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情况。
检查方式:自查+检查
(1)企业自查。
企业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整理归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研发费用辅助账及相关审计报告、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参保证明、科技人员名单、研发活动证明材料、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备查。
(2)地方检查。
一是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二是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与同级环保、安监、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三是地方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汇总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二、高新技术企业实地核查
√2018年,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不再只追求数量的上升,开始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称之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元年”。
√5月份,北京高新认定办公室对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对部分申报企业进行实地审查。
审查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2、抽取相关财务凭证原件审查其研发费归集是否符合要求;
3、抽取相关合同及发票原件审查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调取企业研发人员相关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审查其研发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5、其他主要指标核查。
三、高新技术企业多部门检查
高新技术企业主管机关(科技部、财政部、税务局)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的重点检查内容
1、科技部门
√技术领域是否属于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引中的领域;
√专利权属及专利时效确认;
√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高新收入比例是否超过50%;
√申报前后各期数据对比及与高新年报数据对比;
√申报材料各项指标核对。
2、税务部门
√申报材料与税务申报数据是否有冲突;
√高企认定税收优惠备案检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检查;
√其他相关税务检查。
3、财政部门
√每年定期对承担高企审计的事务所进行底稿等风险检查,并抽选部分企业进行延伸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自律检查。
四、高新技术企业要点检查要求
1、核心知识产权检查要求;
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具有权属证明(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
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高新资格期限内是否持续有效;
4、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5、研发费用检查要求
(1)企业是否按规定确认研发活动并如实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是否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
(4)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超标准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是否将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5)企业是否将接受委托的研发收入计入本企业的研发费用。
6、高新收入检查要求
(1)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收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3)计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与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对应。
7、科研人员检查要求
(1)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统计是否符合要求;
(2)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的统计、占比是否符合规定(新的《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已取消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区别);
(3)是否将非本企业人员(不满 183 天)、本企业非研发人员计入科技人员、研发人员。
了解高新企业更多行业知识,欢迎加入正保会计网校。网校推出课程——高新技术企业账税处理与风险管控。通过高薪技术企业实训系统的学习,您可以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认定、涉税风险、企业所得税汇算实操,了解每项业务对应的原始凭证,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全套账务的核算流程。点击进入>>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
转载需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