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普通发票丢失还可以报销吗?别急,这么做就能搞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0/06/30 14:02:36  字体:

我国实行“以票控税”,所以发票是经济业务发生的一个重要凭证,包括费用报销等都离不开发票。但事情总会有意外,发票丢失的情况难免会发生。那么当我们遗失发票后,又该如何继续报销呢?

如果你需要报销的发票金额很大的话,你可以找到相应的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这样也是可以报销发票的。

大额发票丢失应该这样做:

第一步,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步:补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请您办理上述手续后,再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到销货单位取得该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销货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货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销货发票。

>>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