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房地产企业出租房屋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0/07/17 14:14:50  字体:

房地产企业是典型的高薪行业,很多会计都想进入房地产企业。但是房地产企业会计的工作内容比一般企业会计工作内容也要复杂。一起来看看房地产企业出租房屋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吧!

房地产企业出租房屋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房屋的账务处理

1、一次性收到房屋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缴纳增值税时:

(1)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需在房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直接就不动产出租进行纳税申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收入

(1)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需在房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如果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直接就不动产出租进行纳税申报。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其他业务收入

按出租期间分期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房屋的税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企业作为大热行业,是很多会计们都想进入的行业,网校推出行业专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账务处理及税务风险防控专题,带你系统学习房地产账务处理实操知识,配备实训软件操作,涵盖房地产企业财税基础、账务、报税、筹划全流程,免费试听>>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