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资产(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哪些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0/08/14 14:50:30  字体: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一、资产(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二、具备条件

1、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划入股权投资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是指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批复生效,且交易双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

3、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增加资本公积。

三、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或摊销。

交易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一致处理原则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新课程—做账报税私教班第七季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