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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一家旅行社,因疫情原因今年的经营状况一直不好,不过近期接收了很多国庆出游业务,想问下有哪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值得注意呢?
答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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