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我们在进行工作时,都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合同类型不同,试用期限也不同。对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需要劳动者注意呢?
(1)一般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
①劳动者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