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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又升级了,新增这2个不征税发票编码你知道吗?

来源: 黄山市税务局 编辑:xiemengxue 2020/11/03 15:11:56  字体:

近期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新增了2个不征税发票编码,分别是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和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开票软件随之升级更新,下面跟您重点说一下!!!

具体这两个编码,应该在什么情形下适用呢?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编码“615”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适用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实务中,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如果属于征收增值税的,可根据销售行为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开具发票。对于不征收增值税的财政补贴在本编码出台之前,纳税人只能开具收据,往往会遇到付款方必须要发票才能入帐,但收款方只能开具收据的困境。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升级后,收款方就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了。

二、编码“616”

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适用情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前期已有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商品编码,此次新增616编码解决了该文件规定的货物转让不征税发票的开具。

最后,再为您附上开票软件,最新“不征税发票”编码一览表~

编码

不征税项目

释义

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指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收款预收款时纳税义务未发生(财税〔2016〕36号)

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604

代收印花税

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

605

代收车船使用税

代收车船税,代收行为。

606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不征收增值地税(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

607

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608

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69号)

610

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未发生销售行为

611

不征税自来水

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

612

建筑服务预收款

收款预收款时纳税义务未发生(财税[2017]58号)

613

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_

614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615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616

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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