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多付的货款与无法收到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不用做纳税调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yushuang 2019/04/08 15:04:32  字体:
问题

多付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可否不用做纳税调整?无法收到的货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可否不用做纳税调整?

答案

建议将多付的货款计入购买材料的价格上,这样可以不用进行纳税调整,无法收回的货款不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应该转为损失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可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会员 (1)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