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毁损属于非正常损失吗?
问题:
货物毁损属于非正常损失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
(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我们在理解的时候可以这样去理解: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货物在运输公司运输途中发生货车自燃属于“(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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