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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企业为了增加人手,会聘一些临时工,可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怎么做临时工这笔业务呢?那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临时工
临时工是指具有固定工作岗位,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临时性招用的人员。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一般任职期限不超过一年,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
因此,临时工工资应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与正式职工一样。
临时工缴纳社保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意】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I缴纳社保。
2.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
这类人员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个税由付款方企业代扣代缴,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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