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见到车票就计入“差旅费”,那你真的需要注意了!

来源: 税务大讲堂 编辑:yushaungsw 2020/04/30 16:42:19  字体:

案列一

公司给客户刘总报销了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注意: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案列二

公司的员工小刘春节回家探亲,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福利费”

注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案列三

公司筹办过程中由于办理手续,财务部刘会计报销车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开办费”。

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明确,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案列四

公司的员工小刘外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注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案列五

公司给一名与公司经营无关人员报销了车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其他”。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推荐好课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做账、报税、汇算清缴、成本、预算、分析等1000门实操课程,另有五大行业实训软件、每月10场以上直播、专属班级群,随时随地学你所需,解决你的应急之需、自我提升,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查看详情>>

会计实务畅学卡,点此立即购买>>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