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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在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口径有何不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yushaungsw 2020/06/08 15:14:33  字体: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好多会计不敢去触碰的行业,它的核算方法与商业企业相比有不同之处,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的项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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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企业所得税

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当期一项目销售额40000万元,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10000万元,拆迁补偿费1000万元。

销售额=(40000-11000)÷(1+9%)=26605.50(万元)

销项税额=26605.50×9%=2394.50(万元)

开发票:40000÷(1+9%)=36697.25(万元)

36697.25×9%=3302.75(万元)

合计40000.00万元。

分析:销项税额抵减:

3302.75-2394.50=908.25(万元)

11000÷(1+9%)×9%=908.25(万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支出  11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

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908.25

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支出   908.25

分析: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11000-908.25=10091.75

会计

2.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企业所得税

2.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会计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企业所得税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会计

4.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企业所得税

4.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会计

5.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企业所得税

5.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

套设施,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9]31号

第三十三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会计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7.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企业所得税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口径在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比较啦,如果你还有关于房产企业的疑问,不用急,正保会计网校推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账务处理及税务风险防控专题,系统学习房地产账务处理实操知识,配备实训软件操作,涵盖房地产企业财税基础、账务、报税、筹划全流程,带你快速上手房地产开发企业,摆脱低薪,进入房地产做高薪全盘会计 !点击详情,快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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