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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部门拼命做业务、拉客户、创收入,营销花样也是层出不穷。平日里遇见太多营销方式了,但面对新收入准则的印发,仍就让很多财务人员从心底里不禁瑟瑟发抖。
收入准则具体哪里变了?
面对不同种类的营销方案,我又该如何确认企业的收入呢?
对应的增值税、所得税是否也有影响?
一系列的问题充斥着财务人的内心。新收入准则篇幅大、字数多,实在没有耐心一点点啃完。面对这些现状,请别着急,网校朱老师带您了解会计处理原则,知晓商业实质,尽快适应新准则内容,引导财务人积极参与到企业花样营销方案的献言献策中,快来看看是否有您日常遇见的营销方式吧!
★课程详情介绍★
课程名称:新收入准则下企业营销方案的财税处理与风险控制
上课时间:自课程开通之日起6个月
老师介绍:
朱长胜,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税务师、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苏州市企业家思维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首批国家税务领军人才,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主讲《资本交易与税收安排》、《资产评估涉税应用》、《融资租赁税务管理》、《税收疑难问题及解析》等多个专题以及各税种的政策解读课程。
课程大纲:
一、营销管理与税务管理
二、直接销售的财税处理
1.平销返利
2.售后回购
3.商业折扣
4.买赠
5.积分兑换
6.向客户推销储值卡模式
7.以旧换新业务
8.提供附加服务
9.销售退回
10.在试用期内提供换货服务
三、渠道销售的财税处理
1.视同买断式
2.收取手续费式
四、其他营销的财税处理
1.抽奖
2.体验营销
3.事件营销
4.会员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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