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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发生疫情防控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扶贫捐赠支出,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如何填报?
答:企业所得税按照月度或者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发生的疫情防控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已体现在利润总额中,可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全额扣除。
对符合疫情防控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还应分别填报在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的附列资料“1.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和“2.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行次,以上行次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为截至本期的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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