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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半征收,预缴申报如何填报“减免税额”?
【答案】
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预缴申报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界面。点击左侧【预缴纳税申报】进入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点击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预缴申报编辑界面。
2.点击“十三、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右侧的图标,进入减免扣除明细界面。
3.在【减免税额】界面,“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选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则系统自动计算并填报减免税额,点击【确定】返回预缴申报编辑界面。
4.返回预缴申报编辑界面,减免税额已自动填报在“十三、减免税额”栏,点击【确定】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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