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0 苹果版本:8.7.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19/05/06 18:22:16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占地面积为计税基础,如果有些预售了是要扣减面积出来吗?如果是交诚意金的那种占地面积要减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由此,房地产企业出售商品房,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前,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销售存量房,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前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会员 (1)

学员讨论(0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