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考考你,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你真的会了吗?

来源: 上海·徐汇税务、黄浦税务 编辑:张美好 2019/07/11 10:35:44  字体: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两则公告,就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有点绕?没关系,今天,就为您理清那些重要的概念!

正保会计网校

——0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呢?

税法上所称的“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02——

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天数可以划等号吗?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税2019年第34号)规定:“对于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也就是说出境和入境当天都不能计算到居住天数中。

而境内工作天数是划分境内境外收入的重要工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年第35号)规定:“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03——

仅在境内单位任职时,境内工作期间发生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的天数是否计入境内工作天数呢?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国际税务司在2019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解答》的解释“无住所个人未在境外单位任职的,无论其是否在境外停留,都不计算境外工作天数”。

举例:日本人松岛先生(无住所个人)是一家中国汽车公司员工,平时在上海工作,仅在境内任职,不存在其他雇主。2019年6月和7月,松岛先生受这家中国汽车公司委派到利比亚出差两个月,在当地从事一项工程的监理工作。该项工程也不构成常设机构。那么这两个月是算作松岛先生的境内工作天数还是境外工作天数?

解析:松岛先生仅在境内单位任职,其在利比亚工作期间虽然在境外停留了,但是并不计算境外工作天数。

想了解更多的个税知识吗?个人所得税筹划难点与案例分析带你迅速了解个税相关政策在实务中的应用,掌握通过筹划的方法降低个税税负,实现个税筹划的技巧。点击进入>>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难点与案例分析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