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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炎热的夏天,经常有小伙伴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大热天的公司经常给室外工作的职工买点清凉饮料防暑,请问防暑饮料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呢?下面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给室外工作的职工买清凉饮料防暑其实不属于福利费
应该计入劳动保护费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劳动保护费?
①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政 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
第十五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提 醒
公司为员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准备的白糖、绿茶等清凉饮品和解毒剂,准确的说应当归属于劳动保护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并且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种多样,有发放的住房、交通等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有组织员工旅游、疗养等支出,在端午、中秋等重要时刻也会组织聚餐、分发礼品,那么这些职工福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又该以何种标准在税前扣除?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本课程通过政策讲解结合案例分析,带你掌握福利费的相关财税处理。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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