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和费用会计可以是一个人吗?
出纳和费用会计可以是一个人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
《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和出纳属于不兼容职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不兼容职务,分开由不同人负责,可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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