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以前年度多交的教育费附加如何账务处理?是否补缴所得税?
由于专管员对政策不熟悉,导致我们以前年度多交教育费附加,公司这月收到税局退还的以前年度多交的教育费附加,应该如何账务处理?是否会让我们补缴所得税及滞纳金?
收到退还的以前年度多交税款,原则上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此,如果是由于专管员对政策不熟悉,导致贵司以前年度多交教育费附加而少交企业所得税的,可以要求贵司补缴少交的企业所得税,但不能加收滞纳金。
● ● ●
会计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四季来啦!第四季包括第一季、第二季和第三季内容,并且在前三季基础上增加了:财务软件建账做账软件操作、全新的开票认证报税软件、财税工作问题答疑直播等三大部分内容。加入会计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只需要2个月时间,60小时学习,即可全盘理清,快速上岗,独立胜任会计岗位。点击进入>>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上一篇:关于补卡费发票填开问题
下一篇:土增税筹划税收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