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编辑:张美好 2019/11/06 17:22:14  字体:

热点问答

问题: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的基本结构,判别收到的发票是否正确选择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网校推出了实务课程《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应用实例分析》超值好课,仅需79元,小伙伴们还不赶快行动起来?

点击进入报名>>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应用实例分析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