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下面跟小编一起学习吧!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一般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怎么界定这个“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实际上就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我找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对其界定的文件,所以,建议大家先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常规掌握。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区分?
1、广告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活动。
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2、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应该是指除了广告费之外,企业为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而发生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限额扣除。因此企业无论是发布广告,还是制作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进行宣传,所支付的费用均应合并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中按照限额扣除。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针对许多学员年后跳槽的需求,我们特别推出了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六季之就业集训,为小伙伴们的跳槽和升职加薪助力!第六季是继前五季基础上升级的套餐,本季核心是升级了拓展技能模块增加了不规范账务处理、新个税、汇算清缴课程;就业模块新增加了三项就业技巧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