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我公司是湖北一家餐厅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一直无法正常营业,只是为居民提供一些送餐服务,请问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您餐厅从1月1日起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