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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情期间减免的房租是否还要交增值税?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因此,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应签订租赁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对应减免的房租则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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