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您关联申报了吗?

来源: 海南税务 编辑:张美好 2020/05/15 08:59:35  字体: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最后一个月,除了要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需进行关联申报,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如何办理关联申报?未按规定完成关联申报会有什么风险?今天我们带您了解关联申报那些事儿。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您关联申报了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

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1.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

2.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如何确定关联方?

依据42号公告第二条,关联方可以是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有七种情形会构成关联关系,包括股份控制、借贷资金控制、购销及劳务控制、董事或高管控制、亲属关系、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等,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什么是关联业务往来?

依据42号公告第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关联交易类型:

●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金融资产的转让。

●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资金融通。

●劳务交易。

什么情况需要填报国别报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申报期限

企业应在2020年5月31日前,就2019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直接上门申报。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实现更加高效便捷的非接触式办税,具体操作方式: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常规申报”,在菜单中选择“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进行填报。

注意事项

1.企业要先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再进行关联申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2.只要在汇算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无论是与境内关联方还是与境外关联方,都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共有22张附表。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除《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和《关联关系表》3张表格必填外,其他表格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4.根据42号公告规定符合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企业,应在《报告企业信息表》“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栏次进行相应勾选,并按照规定时限准备同期资料备查。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则在相应栏目勾选“无”。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5.企业进行关联申报期间对有关政策规定及具体操作事宜存在疑惑的,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或拨打服务热线12366咨询。

风险提醒

1.《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者准备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会重点关注该类风险特征的企业。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第六条第三款第2项、第3项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未按照有关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税务机关可以拒绝企业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

大家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的顺利吗?汇算中有没有很多疑问?正保会计网校推出决战2020年汇算清缴专题培训,报名后即可学习核心内容,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限时超值优惠,点击查看>>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