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未履行,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问题:1.我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未履行,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2.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应补贴印花?
答案:1.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七个问题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九个问题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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