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外贸进出口企业是否属于允许加速折旧的重要行业?
问题:纯外贸进出口企业是否属于允许加速折旧的重要行业?
答案:外贸进出口企业不属于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定的重要行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能享受加速折旧。但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符合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规定,可以按规定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