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的通讯费补贴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题:单位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案:符合条件的可以扣除。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1]118号)规定:“一、个人取得各种形式(包括现金补贴和凭票报销等)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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