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什么?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租赁权、商标权、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等。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根据发明人的申请,经审查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于一定期限内制造或专卖其发明创造成果的一种特有权利。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均不得制造或出卖其专利。专利权可以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
专利权作为技术成果,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根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确定价格。
2.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技术知识,如独立的设计、造型、配方、生产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以及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等。
它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因此,它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有效期,只要不泄露,并有经济效益,即可有效地使用并可有偿转让。
3.租赁权
租赁权是承租人在给予出租人一定报酬的条件下,占有和使用租赁财产的权利。这种财产使用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有效。
4.商标权
商标是指用各种文字或图案标注在商品上的标记。商标应向商标机关申请注册,以取得专用权。商标权具有垄断性和时间性,但期满后可申请延续使用,因此也可以说是无限期的。
商标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企业使用商标的作用,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商标可作为商品转让。
5.商誉
商誉是指企业在其有形资产上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收益率能力所形成的价值。它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或开发经营出色、开发产品质量高或历史悠久,信誉卓著等综合因素,使开发经营特别兴旺,与同行业其他企业比较,可获得超额利润而形成的价值。
6.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或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企业批租或转租土地,一次支付出让金或转让金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获得使用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商品转让或投资。
但企业能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仅指企业为自己建造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至于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应作为生产费用列入开发成本,不得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如果你想学习更多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财税知识,请关注正保会计网校课程《房地产会计上岗入门班》,带你顺利进入房地产会计行业,点击报名>>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