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哪些情形需预缴增值税?
答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预缴增值税: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非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