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家具,是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 黄浦税务 编辑:张美好 2020/10/14 11:10:43  字体:

问题: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家具,是否免征增值税?

实务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