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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转让股权是否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订)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公司转让股权不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与其他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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