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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优惠,月或季度销售限额标准为多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20/12/31 16:32:01  字体:

【问题】

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优惠,月或季度销售限额标准为多少?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项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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