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销售金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规定:“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因此,金币不属于消费税税目中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征收消费税。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